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可见,发送威胁短信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当然可以报警。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有用,因为恐吓已经属于违法行为了。
我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有用。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文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构成恐吓威胁罪。
根据法律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你的叙述我在理解上有歧义,你说她是你前女友,现在她有了另一个男人,而他们在一起之后有了一个2万元公款挪用的问题,对吧,而这个钱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你也不知道它的去向,而现在那个男的用你前女友的手机号发恐吓信给你扬言不会放过你,我有一点不明白,既然你和女友已分手,钱又和你没有关系,为什么他还要发短信给你?那男的是想找你,认为你前女友在你这里,还是他们两个在一起,然后要找你?如果你确定这钱跟你没有任何关系,而你和你的前女友也划清了界限,我觉得你完全可以报警,恐吓信就是证据,立案之后让警察去调查,同时你也应该注意自身的安全,警察介入之后可以很快确定他的位置,问题也会很快解决,建议你报警,当然不报警他也不一定会真的危害到你,但这个问题会一直困扰你,再有,万一他真的会有过激行为呢,所以,还是早解决的好
您拿了那两万吗?
那男的发这些短信我报警是否会查到那里拘留他!答:可以查到他的所在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