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林业部颁布的《木材运输检查监督办法》第五条无木材运输证件运输木材的,责令货主限期补办木材运输证件;逾期不补办又无正当理由的,没收所运输的全部木材,并可处以相当于没收木材价款的10-30%的罚款。第十一条 违反规定运输木材又不能提供木材合法来源证明的,木材检查站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先将所运输的木材予以扣留,发给扣留凭证,并通知货主或承运人在规定的限期内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 没收所运输的全部木材。 在扣留期间所发生的木材保管费、装卸费由货主承担; 由于木材障查站工作人员的过错而造成损失的, 由木材检查站承担。
所以现在做的就是到林业稽查部门补办木材运输手续!
运输木材及其成品、半成品,必须办理有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运输证明。办理木材运输证明须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或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木材合法来源证明(木材运输申请单)以及检疫证明,木材运输证明自木材起运点到终点全程有效,木材运输证明必须随货同行,一车一证,货证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