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签拆迁开发协议,2018年9月才开始签安置协议,选择的货币安置,这中间一年没有过度费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按正理讲,应该从2017年。开始有过渡费还是比较合理的,如果我们这一段时间没有过渡费,还是认为不合理的,究竟给不给,这个还得上级说了算,开发部门说了算。
你好,应该没有什么过度费一说!你多想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