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能指”,就是符号形式,亦即符号的形体:“所指”即是符号内容,也就是符号能指所传达的思想感情,或曰“意义”。例如:汉语中“虫”的语音形式即能指是“chong”,是听觉可以感知的声音,它的意义是指昆虫。“chong”这个形式和虫的意义结合成汉语中“虫”这个符号,并以此表示客观世界的“虫”这个现实事象。可以说符号是能指和所指,亦即形式和内容所构成的二元关系,是一个“不可分解的统一体”,仿佛一枚银币,能指与所指分别构成它的两面,去掉能指,所指就像失去了意义的物质载体而无法存在,没有所指,能指也就失去了存在价值而只不过是一个无意义的自然物。
符号的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