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因高血压引发脑溢血,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无法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医疗帮助就可以的,法律依据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不能算。试用期也会先体检身体。那麼你的体检报告怎麼来的
这样情况属于目前法律规定不公。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现在还不能算工伤,只有在48小内抢救无效死亡才视同工伤(请看多不人性?)。须然在情理中认为应算工伤,但实际上认定条件不够,所以认定不了工伤。
只能享有医疗保险,而试用期内是一般来没来得及建立医疗保险关系,享受医保也会受限。如果没有商业保险作补充,只能由用人单位从人道与因果关系上给予适当的求助,不是赔偿。
不能算工伤,就没有赔偿。
应该按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