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在经过有关部门的同意后,是可以与家人进行通信或者会见的。具体探望时间,和证件要与看守人员核实,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