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你在提问中的表述,可以起诉离婚,但法院并不一定支持你的主张。原因是,你们的分居才只有半年。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当事人可以在无法协议离婚前提,随时到对方户籍所在地区法院,或对方经常居住地区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起诉离婚的条件有以下几种情况:1: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次不改的。4: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5: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
婚姻关系的解除,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对于诉讼离婚,婚姻法规定只有夫妻关系确以破裂是法院才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