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69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所以b车位于相对右侧,b车有优先通行权,a车未按规定让行,a车主要责任,b最多是行经路口未减速次要责任。无证无牌和未带头盔的违法行为和事故发生没有必然因果关系,对事故责任认定没有关系,交警会另行处罚。b车向右观察说明其对让右原则有了解,注意避让观察右方优先车辆而已。交通法没有“先进入路口先行”的规定,所以,只遵循让右原则。
因为没有工红绿灯,所以交警在定责任时会遵循一个基本的让右规则,意思也就是A车的责任比B车要大,大概就是这样。
当然也不排除一些特殊情况。
综合考虑,b车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