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任和转任。依据我国《公务员法》第63条第3款规定:“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每一种形式都有其特定的目的、对象、适用条件及程序要求,行政机关在组织进行公务员交流时应当依据规定,选用适当的形式,使交流活动取得最佳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