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减刑的可能性以及减刑的时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如果判刑一年四个月,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