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表改名要在哪里办?

2025-02-08 02:14:2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用户更名或过户(依法变更用户名称或居民用户房屋变更户主),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不变条件下,允许办理更名或过户; 2.原用户应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才能解除原供用电关系; 3.不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而私自过户者,新用户应承担原用户所负债务。经供电企业检查发现用户私自过户时,供电企业应通知该户补办手续,必要时可中止供电。
办理更名过户无需收取手续费用。
如您是广东省内抄表到户的用户,居民办理过户业务需提供:
1.新、原户的身份证明资料;
2.用电地址产权权属证明资料;
3.办理银行划扣电费还需提供新账号的开户人身份证明材料、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
4.如他人代办: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及授权委托书。
如出现以下特殊情况,需提供资料如下:
①旧户主无法提供资料:缴清电费按新装提供资料办理,并提供“客户声明”,声明内容:新户主无法取得旧户主身份证明资料的原因,承诺提供所有的过户资料合法。
②旧户主已去世:补充提供死亡证明
③新的房产证未领取:需要提供完税证明,如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发票。
④小区批量办理过户:经办人身份证明,具有业主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注:上述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以及经客户核实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的复印件1份。由于不同地市存在资料差异,具体资料详情可以致电95598转人工热线咨询。
准备好以上资料,可以手机关注“南方电网95598”公众平台,使用“我的用电>>业务办理>业务变更>更名过户”功能,或登录中国南方电网统一服务平台,使用“我的业务>业务办理>过户”一键提交业务申请。
(注:1、如物业权属未过户,建议物业权属过户后再办理电表过户。2、如旧户有欠费,需结清电费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回答2:

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1.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不变条件下,允许办理更名或过户;2.原用户应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才能解除原供用电关系;3.不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而私自过户者,新用户应承担原用户所负债务。 经供电企业检查发现用户私自过户时,供电企业应通知该户补办手续,必要时可终止供电。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持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身份证(本人办理持本人身份证,经办人办理持房主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客户用电卡或存折或客户编号,到所在区域的供电营业大厅申请办理电表的更名或过户。

回答3:

办理过户业务所需资料如下:
1、新、原户的身份证明资料;
2、用电地址产权权属证明资料;
3、如新户主需办理银行代扣,还需提供交费资料
4、如非新户主本人办理的,由他人代办,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及授权委托书;
5、用电设备清单
上述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以及经客户核实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的复印件1份,企事业单位客户在复印件签名及加盖公章。办理过户业务前需结清已发行的电费。办理业务时,居民客户需在“用电业务单”上签名确认,企事业单位客户须在“用电业务单”加盖公章。
不同城市存在资料差异,具体资料请以工作人员告知为准。
办理途径:
微 信关注绑定“南方电网95598”公众平台>我的用电>业务办理>业务变更>更名过户>点击“办理”后按照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后提交即可。
通过上述途径办理需要用户编号,您可以在电费电子账单、电费发票上找到它。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回答4:

拿着房本,身份证,到当地的中国电网去,只能改成房主的名字,其他人的是不可以的。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