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如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当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书。管理中心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准贷款的,管理中心应当说明理由。 回答:所以说15日内你就能知道能不能贷到款,如果收到通知说能贷款的话,就放心了。参考上海的规定,在办妥抵押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就能下的。南京公积金办事估计也不会延迟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