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购房发票可以只有购房合同可以提公积金吗

2025-03-25 0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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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只有购房发票是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10、规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保障房房租。租住当地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的缴存职工,可凭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房租收据,每年度提取一次本人和配偶账户的住房公积金,但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所支付的年租金总额。

11、简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商品房房租。租住非保障房的无房缴存职工,可以凭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信息证明、租房合同(协议)及正规发票,每年度提取一次本人和配偶账户的住房公积金,但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所支付的年租金总额。

12、放宽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以自有资金全款购买90m²(含)以下首套自住住房、且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凭个人申请和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信息证明、购房合同、专用发票或交易契税完税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

13、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最低生活保障。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凭民政部门颁发的《城镇居民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保留不低于10元的余额。

14、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临时救困济难。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及未成年子女)遇有重大事故、重大灾难、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缴存职工,可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出事件所需个人承担费用总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回答2:

  1,,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分成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布通知:①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②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③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2,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包括: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3,公积金提取需要准备的资料:
  1).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期房: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现房:购房合同、不动产发票、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a.国有土地使用证;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c.施工许可证。
  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在地县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
  离休、退休证。
  出境安居:安居签证证明。
  调离本行政区:调令和户口迁移证明。
  终止劳动关系的文书,民营企业(含外资企业)单位开具的辞退证明。
  改制的单位原则要求接管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办理提取。
  住房公积金贷款请到信贷业务处签订《委托划款协议》。
  期房购房合同(现房、二手房契税发票)、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当年偿还贷款明细(存折)。
  夫妻双方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年收入证明。
  公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月租金凭证或经房产部门鉴证的住房租赁合同。
  原缴存人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手续;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提取人的书面报告和原缴存人单位的意见或证明。

回答3:

只有购房发票是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1. 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公积金提取印件;

  2. 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5. 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回答4:

职工提取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两联)。
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还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供《借款合同》;
(2)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提供《借款合同》以及近期还款凭证。
——摘自哈尔滨公积金官网

回答5:

肯定是不行的,合同和发票是缺一不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