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进入港澳的“进入许可”不叫“签证”,而是叫“签注”。因为签证是发给外国人进入自己国家用的。港澳是中国领土,所以不能使用“签证”这个名词。
第二,港澳的“签注”与“通行证”不是一回事。签注的作用类似于签证,如前所述,只是不能叫这个名字;通行证的作用类似于护照,同理,也是因为港澳是中国领土,不能使用护照这个名字而已。
第三,老版的港澳通行证形式是护照似的,签注也类似于签证似的是在通行证上的贴纸;但是新版的港澳通行证是身份证似的卡片,签注是打印在卡片背面的。
第四,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是10年,但是签注只是一次的。也就是说,你每次去港澳都有提前办理签注;有一年多次的签注,但是只发给深圳户籍的居民。
第五,温哥华总领馆不受理申请港澳通行证或者港澳签注,你只能回中国再办理。
第六,你从温哥华经香港回中国或者去第三国,可以凭中国护照在香港停留不超过7天的时间,这个是不需要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
说了这么多,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望采纳。
这个你需要回国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