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以下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汇算清缴时是否要备案

2025-04-15 08: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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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时,不需要备案。
2014年10月2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同年11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64号),对有关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及管理规定进行了明确。
其中,三类固定资产可一次性税前扣除。

一是对六大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二是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三是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回答2:

申报系统里有个报表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新的固定资产5000元以下直接扣除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