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嘀嘀打车”软件中有评价功能,在乘客打到车后,乘客与司机可以在“嘀嘀打车”上互相添加评价。如果乘客有一次爽约,被司机举报,该名乘客的电话号码将被禁止使用“嘀嘀打车”一周;如果爽约被举报三次以上,将永久禁止使用“嘀嘀打车”。如果司机未能如约而至,乘客给予司机差评,该评价会直接通报给承运公司;如果被投诉三次,出租车司机也将受到停号处罚。
我跟我的滴滴司机朋友们都遇到过,太气人了!没有条例制约这些低素质人群,只会助长她们投机取巧,坑蒙拐骗、便宜不占王八蛋的心态!!滴滴平台提供给司机们的就是一个不平等条约!
别去评价了,有人两个月不付账,我评价了他之后马上就收到车费,同时也多了个一星!
当然可以,评价是互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