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的具体困难,市财政在收支矛盾异常突出,财政运转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可以从2014年起按月发放退休教师生活补贴。具体发放时间,视2011、2012年补助资金清算进度及2013年补助资金拨付情况而定。比如:2014年7月完成清算,并收到及补发了2013年度补贴后,将由市财政垫付资金,另行补发2014年前7个月生活补贴,自8月起实行按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