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区划的区划的对象

2025-03-31 05: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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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区划的对象,自然区划分为综合自然区划和部门自然区划。综合自然区划以自然环境整体为对象。部门自然区划以自然地理环境的各组成成分为对象,如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动物等。部门自然区划是在考虑自然地理环境综合特征基础上,依据某一组成成分地域分异规律而进行的区域划分 。如地貌区划 、气候区划 、水文区划 、土壤区划、植物区划、动物区划等。按区划的目的,自然区划中有各种实用自然区划,如公路自然区划、建筑自然区划、农业自然区划等。实用自然区划的特点是自然、技术、经济 3 方面的结合,目标明确,实践用途较大。
自然区划的对象是不同等级的自然综合体,所以自然区划是多级的系统。这个系统由地带性区划单位和非地带性区划单位组成。地带性区划单位可分为自然带或热量带,自然地带和自然亚地带等。非地带性区划单位可分自然大区、自然区域(也有人不划出自然区域)、自然地区、自然区等。区划的一般等级系统有两种:一是单列系统,将地带性区划单位与非地带性区划单位相间排列成一个系统;另一种是双列系统,将两类区划单位按双列系统排列,中间有联系单位。
地表自然界受不同尺度的地带性与非地带性地域分异规律的作用,分化为不同等级的自然区,以地域分异规律学说为理论依据划分自然区,并力求反映客观实际的方法,就是自然区划。各级自然区之间都存在特征差异性,自然区内部则具有相对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