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病重母亲监外执行到期要收监该怎么办?

2025-03-20 16: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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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小孩病重,如果不是一周岁内的婴儿(哺乳期),不属于法定的监外执行理由,应当对其母亲及时收监执行!小孩可以由其他亲人照顾。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1、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 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2、第二百五十七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回答2:

没有办法,刑期未满及时要收监继续服刑的。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计入服刑期。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