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对注册地在南山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南山区“四上”在库住宿、餐饮、零售行业企业,在南山区承租社会经营用房的,按企业2020年2月至3月期间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流程。申请单位通过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提出资助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由区企业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单位申请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形式性审核后,交由资金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核准并编制项目资助计划,经公示审定通过后,即可向企业进行拨付。
三、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纳税证明、租赁合同、银行转账凭证及对应发票等。
四、联系方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林丹虹,0755-26542280。
五、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