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税局核定税率17%,经营范围有水产品等属于低税率13%的商品,能开低税率的发票么?

2025-04-16 11: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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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经营水产品可以开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给客户,不需要再到税务局申请或备案之类。但必须“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