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按照上述规定,法院需要通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原告已经将肇事者起诉至法院,如果肇事者不去,法院也会如期开庭,但是可以缺席审理。建议向法官了解一下没有收到传票的原因,并要求法院给肇事者重新送达传票。以上建议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