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利息费用扣除主要是两条红线:
第一,债资比红线,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2:1。
第二,利率红线,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
从第一条红线来看,借款3000万元中仅有2000万元(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该企业为非金融企业,适用2:1 的债资比)产生的借款利息可以在计算所得税前扣除,由此确定计算利息的金额为2000万元。
从第二条红线来看,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9%。
综合以上,2000*9%*9/12(此处注意借款时间只有九个月,需要乘以时间比例)=135万元为可以税前扣除金额(税法承认的),则需要调增的金额为360-135=225万元。
以上,希望有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