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车牌首次进入深圳市违反限行处罚吗?

2024-10-30 00: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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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处罚,第一次、第二次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起依法处罚,罚款300元,记3分。

每辆外地车一个工作日在限行时段在多条限行路段被多次记录的,交警部门只做一次违法记录,只处罚一次。

并且有以下条例只限制高峰通行需求,不限制一般通行需求。深圳“限外”时段为工作日早高峰(7点—9点)和晚高峰(17点30分—19点30分),其余时间段和法定节假日没有任何限制,综合全年来看,限行时间仅占到总时间的13.8%。

只限制通勤需求,不限制营运客车通行需求。一是深圳“限外”措施针对性明显,通过限制异地车辆早晚高峰通勤交通来防止车主利用购买外地车来绕开“限购”。二是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异地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不受“限外”措施限制。

扩展资料

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需要进出口岸及机场的非深圳号牌载客汽车,可以在以下道路通行:

一、深圳市内高速公路:

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

二、深圳湾口岸:

S3广深沿江高速、东滨隧道、东滨路、沙河西路。

三、皇岗口岸:

G4广深高速、皇岗路(皇岗口岸段)、百合路、同庆路、福田南路(皇岗口岸段)。

四、福田口岸:

G4广深高速、桂花路、国花路、裕亨路。

五、罗湖口岸:

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洪湖西路、人民公园路、和平路、沿河南路辅道东行方向(人民南路至文锦南路段)。

六、文锦渡口岸: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

七、沙头角口岸:

S30惠深沿海高速、G4E盐排高速、深盐路、沙盐路、沙深路。

八、深圳机场:

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机场南路、领航高架、空港八道。

参考资料网上深圳交警“非深号牌载客汽车限行范围扩大至全市道路”决策

回答2:

外地车在限行时段、全市道路上有行驶记录的,第一次、第二次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起依法处罚,罚款300元,记3分。

外地车车主可通过深圳交警网站、微信提前申报,被准许每月申请一次冲禁令,且只能申请第二天及下个月的日期。当月申请当月有效,车主需严格按照申请的日期上路行驶。

扩展资料:

2014年12月29日,深圳宣布从29日18时起限车牌,有效期暂定5年。

2015年1月30日,深圳市交警局公布限行方案,自2月1日起,非深号牌载客汽车在深圳限行道路、限行时段被拍三次将开罚。

2015年2月4日,一辆沪牌白色面包车连续三天早高峰在滨海大道被拍,成限外令后首辆被处罚的外地牌小车。

2016年4月1日,深圳交警召开新闻通气会,自4月15日开始,将扩大深圳外地车限行区域。

2016年4月15日,深圳外地车限行区域由原来的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四个行政区,新增加了龙岗、宝安、龙华、光明、坪山、大鹏新区等行政区的部分区域和道路,达到全市10区限行。

2016年5月16日,新“限外令”正式启动,违反限行规定的,从第三次起将处300元罚款、记3分。

深圳限行违章扣分及罚款网上处理要扣分,首先去交警队窗口处理违章,根据交警开出的处理单上注明的银行账户和罚款数额就可在网上缴纳了。

从限行开始只有三次机会,第三次就开始处罚,并没有周期这一说,如果被处罚了一次,就等于说这三次机会已经用完了。但是微信关注深圳交警-注册星级用户-办理类服务-申请通行证,就可以每月申请一次通行机会,当天申请无效,要提前一天申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深圳限行违章处罚及处理

回答3:

非深号牌车限行时段为工作日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30~19:30)期间。限行道路为: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限行对象为: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大中型客车不受限制,货车进入深圳市道路行驶的应按照规定办理通行证。

扩展资料

如下是官方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六的规定,现对我市早晚高峰期间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允许行驶的路线和区域进行调整,通告如下:

一、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7:00-9:00,17:30-19:30),需要进出口岸的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可以按照以下路线进出口岸区域:

1、深圳湾口岸:沿江高速、东滨隧道、东滨路、沙河西路;

2、皇岗口岸:广深高速、皇岗路(皇岗口岸段)、百合路、同庆路、福田南路(皇岗口岸段);

3、福田口岸:广深高速、桂花路、国花路、裕亨路;

4、罗湖口岸:布吉路、文锦北路、布心路(泥岗西路至洪湖立交段)、洪湖西路、人民公园路、和平路;

5、文锦渡口岸:布吉路、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

6、沙头角口岸:盐坝高速、盐排高速、深盐路、沙盐路、沙深路。

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其他道路,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7:00-9:00,17:30-19:30)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通行。

二、下列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

(三)港澳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三、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因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等活动需要在禁行时间、禁行道路通行的,应当提前到市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经批准方可按规定通行。

四、违反本通告的机动车,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第一个月内为政策缓冲期,对违反本通告禁行规定的机动车只做警告处理。

交警将采取哪些人性化执法措施?

据30日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深圳交警将采取的人性化执法措施有,一是在认定“行驶记录”次数时,一台车一个工作日限行时段内无论行驶在几条限行道路被记录的,只认定为一次行驶记录;需要处罚时,一个工作日仅处罚一次。

二是对外省、市常驻深圳机构、来深建设单位所有的非深圳号牌车辆以及来深参加大型展会的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用车单位可凭有效证件提前向交警部门申领,审核通过后发放《非深圳号牌载客汽车通行证》,凭证通行。通行证办理要求、指南近日可在深圳市交警局网站(www.stc.gov.cn)查询。

三是深圳交警近日将在门户网站增加“非深号牌载客汽车进入深圳申报”入口,绑定手机号码,通过提前申报准许非深圳号牌车辆每月1次在深圳限行时段、路段行驶。

四是对运送危重病人、救助危难的外地号牌车辆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所有人、驾驶人于24小时内申报,经核实的不予处罚;考虑已充分筛选了车辆的行驶记录情况,为最大限度便利当事人,原《通告》规定的“可以申请一次免除罚款”的内容不再执行。

参考资料:深圳市交警信息网--车辆限行    中国经济网--深圳对外地车限行

回答4:

不予处罚。

外地车牌首次进入深圳市违反限行第一次、第二次不予处罚,满三次则按罚款300元扣3分。

2017年8月21日起,外地车车主可以通过深圳交警官方网站,自主申报每月一次“冲禁令”,即在限行时段、路段上路行驶。通过提前申报,准许非深圳号牌车辆每月1次在深圳限行时段、路段行驶。

深圳四区(福田、罗湖、南山、盐田)执行原有规定,限行扩大区域自2017年5月15日起,深圳交警将对非深号牌在深圳限行路段上路的行为进行执法。

依据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车辆驾驶人处300元、记3分的处罚。除适时组织开展设点现场查处、专项行动等现场执法外,也将主要通过“车牌识别系统”等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抓拍执法。

扩展资料

2017年8月17日,深圳交警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对早晚高峰期间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行驶路线和区域进行调整的通告》。

其中最重大的调整就是,2017年8月21日,外地车限行区域扩大至深圳全市。

为进一步缓解我市早晚高峰道路交通压力,改善城市道路拥堵情况,深圳将于2016年4月15日起调整早晚高峰期间外地号牌车辆在全市行驶路线和区域,在去年限外区域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原关外区域中心区域道路,请广大外地号牌车友留意。

深圳交警设置1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之后交警将采取电子警察抓拍的方式开展查处,高峰期上路的外地车将按照冲禁令处罚。深圳“限外”时段为工作日早高峰(7点—9点)和晚高峰(17点30分—19点30分),其余时间段和法定节假日没有任何限制。注意: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异地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不受“限外”措施限制。

参考资料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早晚高峰期间

回答5:

工作日高峰期禁止外地车在关内(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行驶,如需行驶也需按指定路线行驶,关外(宝安区、龙岗区)不受限制。

如下是官方回答:

为缓解我市部分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改善城市中心区域的道路拥堵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六的规定,现对我市早晚高峰期间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允许行驶的路线和区域进行调整,通告如下:

一、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7:00-9:00,17:30-19:30),需要进出口岸的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可以按照以下路线进出口岸区域:
1、深圳湾口岸:沿江高速、东滨隧道、东滨路、沙河西路;
2、皇岗口岸:广深高速、皇岗路(皇岗口岸段)、百合路、同庆路、福田南路(皇岗口岸段);
3、福田口岸:广深高速、桂花路、国花路、裕亨路;
4、罗湖口岸:布吉路、文锦北路、布心路(泥岗西路至洪湖立交段)、洪湖西路、人民公园路、和平路;
5、文锦渡口岸:布吉路、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
6、沙头角口岸:盐坝高速、盐排高速、深盐路、沙盐路、沙深路。
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其他道路,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7:00-9:00,17:30-19:30)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通行。
二、下列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
(三)港澳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三、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因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等活动需要在禁行时间、禁行道路通行的,应当提前到市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经批准方可按规定通行。
四、违反本通告的机动车,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第一个月内为政策缓冲期,对违反本通告禁行规定的机动车只做警告处理。
五、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自通告生效之日起第一次在本通告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违法行为人可以申请免除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给予警告,免予罚款处罚。
六、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其他车辆的交通管理措施,仍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