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正在进行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放弃继承后悔的,不予承认。”由此可见,继承人如果想重新取得继承权,在其他继承人有异议的情况下,必须由人民法院来决定是否可以恢复继承权。人民法院会根据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提出的恢复理由重新进行认定,非经法院认定程序,继承人不能自行恢复。而且,恢复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提出,如果遗产已经分割处理完毕,成为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法律明确规定是不予承认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条遗产处理正在进行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公款放弃继承后悔的,不予承认。
如果遗产已经处理了,再反悔是没用的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5条第(1)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同时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该《意见》第50条还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遗产处理前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具体情况如下:
1、放弃继承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继承权是一种包括身份权和财产权在内的混合型权利,在继承开始前,继承人可以行使实施放弃继承权中财产部分的行为,该放弃继承行为系一种单方法律行为。
2、放弃继承是一种附有期限且附有条件的行为继承人在被继承人生前放弃遗产继承的意思表示在继承开始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继承开始后,在继承人可弃继承意思表示的真实性进行客观评期待的遗产利益能够实现的情况下,约定的放弃继承的条件才能成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才发生法律效力。
3、提前放弃继承受到诚实信用原则的限制在遗产实际分割前,继承人对其放弃继承翻悔的,由法院对放弃继承意思表示的真实性进行客观评价。同时,赡养或分家析产协议中以减轻甚至免除赡养义务为前提而放弃继承权的约定应认定为有效。遗产放弃协议的具体内容应当根据当事人的意愿,结合遗产的继承处理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特别是对于放弃协议的具体内容,也应当对本人的意愿进行说明,特别是对于遗产不继承的原因进行合法的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