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但是需要在单位离职手续,并签字确认。如果单位不批准到期之后直接走人是可以的。如果劳动局调节不成就直接申请仲裁就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个你得跟公司老板或者人事确定好,要他们认为你的工作已经交接清楚,可以不用来公司了,那你就可以走了。走之前,要有工资没发,核对清楚了,避免公司找理由不给发;要有社保,让公司开相关证明,下一家公司给你交社保,转的话也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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