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调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标准不低于50元。
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的原则,调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标准不低于50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辽宁等9个省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40元。
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60元;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80元;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
扩展资料:
退伍军人补助的相关要求规定:
1、对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提高生活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50元,提至每人每月490元。
2、对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提至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40元。
参考资料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调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标准不低于50元。
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的原则,调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标准不低于50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辽宁等9个省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40元。
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60元;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80元;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
退伍军人补助的相关要求规定:
1、对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提高生活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50元,提至每人每月490元。
2、对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提至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40元。
以上内容参考:江西省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以前服役期内都是每月只有几块钱的津贴费,完全是为国家做义务的,而且有不少的义务兵一干就是四五年超期服役都没有拿过工资待遇,,跟现在的服役期限二年制相差甚远,现在这些人都老了,希望政府能看在他们为国家超期义务服兵役的份上给予这些退休人员多一点实质优待吧.
我是1991年12月入伍,2003年12月退伍,三级士官,自谋职业,在空军汕头场站,因为在部队工种问题,落下一身毛病,现在生活困难,很无奈!
我们一个月津贴费是6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