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儿放弃房屋继承权,女婿有继承权吗

2024-11-30 15: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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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一方父母去世后分给一方的遗产,应算在夫妻共同财产内,这方无权将其转让给他人;《婚姻法》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如果遗嘱中说明了遗产归某方一方所有,那么这笔财产就属于这方个人财产,故在离婚时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女儿属于合法继承人且遗嘱没有明确说明只归某一方的话,遗产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婿有权利参与继承。

回答2:

没有,也不能适用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