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特殊工种有时间限制吗
特殊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1991年,原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定义。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定义作了部分更改,明确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割等)。从事这类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特殊工种的确认是由劳动部门进行确认的,由你所在单位向劳动部门申报进行确认。
确认后你才能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第二十五条 满足下列所有要求的,准予复审合格:
(一)复审申请提交的资料齐全、真实的;
(二)男年龄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