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信用卡利息不合理,可以投诉银监会,不过银行信用卡的利率计算方法基本上都是一样的。下面举例说明:
1. 帐单日为每月5日,到期还款日为每月23日;
2. 4月5日银行打印的本期帐单包括了3月5日至4月5日之间的所有交易帐务;
3. 本月帐单周期仅有一笔消费——3月30日,消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4. 本期帐单列印“本期应还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最低还款额”为100元;
5. 不同的还款情况下,循环利息分别为:
(1) 若于4月23日前,全额还款1000元,则在5月5日的对帐单中循环利息= 0元。
(2) 若于4月23日前,只偿还最低还款额100元,则5月5日的对帐单的循环利息= 17.4元。
具体计算如下:
1000元 X 0.05% X 24 天 (3月30日--4月23日)
+(1000元-100元) X 0.05% X 12 天 (4月23日--5月5日)
循环利息 = 17.4元
本期应还款:117.4元
(3) 若于5月23日前,继续偿还最低还款额100元,则6月5日的对帐单的循环利息=20.2元。
具体计算如下:
1000元 X 0.05% X 30 天 (4月24日--5月23日)
+(1000元-200元) X 0.05% X 13 天 (5月23日--6月5日)
循环利息 = 20.2元
本期应还款:120.2元
(4) 若于6月23日前,继续偿还最低还款额100元,则7月5日的对帐单的循环利息=19.7元。
具体计算如下:
1000元 X 0.05% X 31 天 (5月24日--6月23日)
+(1000元-300元) X 0.05% X 12 天 (6月23日--7月5日)
循环利息 = 19.7元
本期应还款:119.7元
(5) 若于7月23日前,继续偿还最低还款额100元,则8月5日的对帐单的循环利息=18.9元。
具体计算如下:
1000元 X 0.05% X 30 天 (6月24日--7月23日)
+(1000元-400元) X 0.05% X 13天 (7月23日--8月5日)
这几种还款方式计算出来的利息差是很大的,一不小心就会陷入利滚利的险境,一定要记清信用卡出账日和还款日,及时还款,养成良好的信用卡使用习惯。
可以投诉;
不过你说的不合理指的是哪方面? 目前国内信用卡取现利息、罚息都是日息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还有滞纳金、手续费等都是按照银监会标准执行的;分期手续费各家银行都不同;
那你得先看看你办理信用卡的时候签的合同有没有涵盖人家现在收取的你的利息,如果全部都有涉及,你就没有理由投诉。如果没有涉及,但是收了你合同里没有说明的利息,你就可以投诉。很多人再办理业务的时候都不仔细看合同条款,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规则不一定是合理的,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都降费了。这个计息规则不合理就应该改。大家都来投诉,要求他们改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