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商铺的问题实际面积比协议上大很多可以通过协商退房来维权。面积超过合同约定面积,应属于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处理方式要视买卖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如果误差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三,购房者可以退房。
法律分析
一般而言,允许房屋的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存在一定的合理误差,在合理误差比内的,由双方进行结算,多退少补,超过合理误差范围的,一般是百分之三。误差小于等于百分之三包含百分之三,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即多退少补。误差大于百分之三,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返还已付房款和赔偿利息损失。误差大于百分之三,购房者不退房,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在百分之三以内百分之三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约定的价格补足,超出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即购房者不付款即可取得所有权。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在负百分之三以内含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包括利息,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超过负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我买了一商铺26平米,现在多出3平米,我又不想要这3平米,我该怎样维权。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