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装修管理工作计划

物业装修管理工作计划
2024-11-22 08: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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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装修施工人员进入管理区域需佩带。
二、装修施工人员不允许在装修场所住宿,如需留人看守施工现场,丙方应向甲方申报,批准后方可留宿。
三、施工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9:00时。
2)严禁使用噪音较大的设备以免噪音扰邻。
四、甲方工作人员有权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施工人员应予配合;
五、装修时需动用电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须事先向甲方办理有关手续,且必须持有焊工证和电工证的专业人员方能作业;
六、施工现场应严格遵守国家消防管理规定,每50M2至少配备1个(4KG)灭火器。 
第五条  装修禁止行为
一、破坏或擅自改动和;
二、擅自增加楼面荷载;
三、在承重墙上穿洞或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四、将厅、房、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雨水管用于排放生活污水;
五、破坏卫生间、厨房的地面防水层;
六、擅自改动、接驳燃气管道设施和共用管线;
七、占用、损坏或者擅自变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八、外墙面(含门窗)、阳台、共用走廊、屋面等共用设施不得作任何更改;
九、外阳台及窗外侧一律不得设置防盗网;
十、外墙、屋面不得设置遮雨棚、太阳能类设备、广告等附着物;
十一、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第六条  装修使用电梯
一、装修垃圾须袋装,不得拖行,不得散落在电梯及共用区域;
二、超宽、超重的材料不得强行用电梯搬运;
三、搬运物品、垃圾时应按住开门键,不能用物体卡住电梯门;
四、发现电梯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物业公司,不得擅自处理。
第七条  装修垃圾的堆放及清理
一、装修垃圾清运时间: 8:00 ~20:00;
二、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化”,并自行运至物业公司指定的装修垃圾堆放点;
三、装修垃圾必须按物业公司指定的位置、时间、方式堆放;
四、装修垃圾临时在室内堆放时,每平方米重量不得大于200公斤。
第八条  二次装修违章处理
一、在施工期间应遵守法纪,不得危害他人利益,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因装修施工造成损害的后果由乙、丙方负责;
二、严格遵守;
三、如有违规行为,乙、丙方自愿接受下列违章装修的处理;
1) 批评教育,规劝改正;
2) 责令停工,限期整改;
3) 责令恢复原状;
4) 扣留或没收工具;
5) 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回答2:

物业装修管理工作计划(1)管理处安排人员办理装修队伍的培训、验资、登记、审批和发放各类证件。(2)跟踪施工情况,管理处主任每日巡视,了解各施工点施工情况,秩序维护主管每日三次不定时巡视,了解施工情况及纠察施工队运行情况。(3)秩序维护员24小时值班,控制人员进出并做好相应记录。(4)装修垃圾清运。采取定时上门收集和业户申请相结合的方法,袋装清运,日清日运,不堆积、不滞留,不污染小区内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