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订了长期合同,现辞职可以向公司要求补偿吗?(在本公司工作了21年)

2024-11-28 02:48:3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辞职的没有补偿。劳动合同到期、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可以有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单方面解除,不是辞职。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出书面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注明用人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回答2:

没有补偿,想办法给公司炒,

回答3:

如果你主动辞职,就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