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从事滴滴打车网约车,对车辆的要求为本市号牌的5-7座小客车。车型档次不低于本市巡游车平均水平,其厂方销售指导价格不低于同期主流巡游车价格的1.2倍。
根据《泉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5-7座(含本数)的乘用车(小客车)。
(二)取得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车辆行驶证,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三)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及应急报警装置。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808)、《汽车行驶记录仪》(GB/T19056)要求,同时具备接入省、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条件;应急报警装置应具备“一键呼叫”功能,乘客遇紧急情况使用时,能够实现车辆实时动态信息及驾驶员信息向监控中心自动发送。
(四)车辆技术性能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五)网约车车型档次不低于本市巡游车平均水平,其厂方销售指导价格不低于同期主流巡游车价格的1.2倍。
已进行机动车登记注册的车辆进入网约车市场,其已使用年限自初次登记注册之日起不得超过3年,且该车新车购置时的厂方销售指导价格不低于同期主流巡游车价格的1.2倍”。
(六)鼓励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型。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型的,车辆厂方销售指导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3万元。
(七)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其中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的最低保额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八)车辆不得安装出租汽车标志顶灯、营运标志和空车待租标志,车身不得有专用标识,车身颜色原则上应使用出厂原色。
扩展资料:
《泉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公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统一、开放的数据交换与共享协议,实现相关数据互联互通互认,提供申请人准入条件信息查询。
参考资料来源:泉州市政府——泉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泉州市滴滴司机申请条件:三年以上驾龄。裸车7万。车龄8年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