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8]723号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应该是3500元。收入-3500不超过1500元的3%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