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老师的法律问题?

2024-12-03 04: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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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肯定不构成抢劫罪,抢劫罪的前提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该老师的作案动机显然并非“占有”A同学或C同学的手机,而是维护课堂纪律,虽然手段有失偏颇,但很显然并非抢劫。故而不能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也很难构成过失伤害罪。过失伤害罪要求犯罪主体“应当预见而因疏忽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但因过分自信没有采取措施”,但显然即便老师将手机扔出窗外,C同学直接跟着跳出去并非常人可以预见的情况。故而,个人认为无法构成过失伤害罪。(当然我觉得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还是可能被认定为过失伤害罪的,得看法庭控辩情况而定)
综上所述,就上述情节而言,该老师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但民事责任方面,由于手机确实是老师丢出窗外导致损坏的,老师没有处置学生财物的权利,故而老师要对C损坏的手机负赔偿责任。而学生C确实是在学校上课期间发生意外导致重伤的,学校也有对学生C垫付医疗费用、及时送医的义务。且老师的过激行为确实和C学生坠楼有一定关联,故老师也应当对学生C负担一部分医疗费用的赔偿责任。且学校没有涉及足够高的护栏阻止学生坠楼,也应当承担部分医疗费用的赔偿责任。但主要医疗费用责任应该还是在学生方。(当然实际操作过程中民事赔偿这块可能去不到打官司的地步,可能学校为减小影响就直接赔钱了也是可能的)
如有用请采纳。

回答2:

老师,有什么法律问题问题都没有提出,我们怎么知道怎么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