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不是实权单位,没有实权。其权利有:一、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对本会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三、组织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重大事务的权利四、对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批评建议的权利五、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的权利六、退出政协的自由七、请求复议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