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象棋比赛中,如果一个选手的对手轮空,也就是没有进行比赛,那么该选手的得分通常会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1. 如果该选手的对手弃权或者被取消比赛资格,那么该选手通常会被认为已经赢得了比赛,并且可以得到满分(通常为1分或2分,具体分数根据比赛规则而定)。
2. 如果该选手的对手没有弃权或者被取消比赛资格,但是因为某些原因无法参加比赛,比如因为疾病、意外或者其他原因,那么该选手通常会被认为已经输掉了比赛,并且得分为零。
无论哪种情况,都不会扣除对手的分数。因为对手没有参加比赛,所以他们的得分也不会被计算在内。在计算总分时,只有实际参加比赛的选手的得分会被计入。
个人积分就是每轮比赛得分累计之和,当遇积分相同时,需算对手分,对手分就是每位选手所遇对手的积分之和。根据对手分的高低,决出名次。
我孩子昨天比赛也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我儿子对手分是17分,和我儿子一起并列第一的孩子对手分是14.5分,因为他(跟他并列的孩子)第一局跟别人打时,那个人没来(全局比赛都没来),所以加对手分以“5轮”(总轮数)的一半来计分,也就是再加2.5分同,所以这个孩子的对手分也是17分,但不知何因我儿子最终算的对手分只有16.5分,一直搞不懂哪里被扣了0.5分。这样公平吗?如果没有扣这0.5分,中间分我儿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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