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并不是任何“证据”都是有效证据,成为法院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判决依据。因此,如何举出有效证据,不但可以充分地实现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目的,而且还可以免去一些不必要的工作,从而达到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的目的。
一份证据材料成为有效的证据,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即具有合法性特征。
2、证据材料所反映的事实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具有客观性特征。
3、证据材料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着联系,即具有关联性特征。
4、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即具有合法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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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中,必须围绕着法律及司法解释关于证据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特征的有关规定,举出客观真实的、与案件争议事实有关联的、证据的形式和内容合法的证据,只有这类证据才是有效证据,才能达到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