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子没有房产证而房子拆了怎么办

2025-03-21 0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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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
不是拆迁当事人
,要求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
这里还要分两种情况:
1、房产证还在别人名下,未过户给你。这种情况补偿款是支付给给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产权人的,你可以向卖给你房子的人要求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该房屋没有取得相应的规划、报建手续,无法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一九九零年四月一日《城市规划法》实施后,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是一律无偿拆除的。《城市规划法》实施之前的无证房屋如何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历史情况,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处理。所以各地情况也不完全相同。
如果不能认定为违法建筑,而又无产权证的话则一般是可以获得适当补偿的,但和合法产权的补偿相比要低得多,一般是参照建筑成本进行补偿。而合法产权的房屋拆迁补偿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和同地段商品房价格差异不大。
但并不是说没有房权证就一定得不到补偿

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未经房屋产权管理部门登记,是无效的,你直接去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是不会被受理的。虽然你为该房屋支付了相应价款,但从法律意义上讲,该房屋并不是你的合法财产,也就得不到法律上应有的保护。要想办理房产证,必须找“卖”给你房子的人和该房屋真正的房产证持有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4b893e5b19e31333363366163者,然后通过协商将房产过户到你名下(过户的计税依据是以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价格为准的,不是以你的收据为准)。如果和该房屋的房产证持有者不愿过户给你,即使提起诉讼,法院一般会判决退还你支付的价款,要求办理过户登记的诉求也难以得到支持。

回答2:

没有房产证不能得到赔偿。建议办理房产证。
房产证办理流程是: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回答3:

首先明确一点,房屋是不动产,我国不动产权利取得是合同+登记取得,所以,你的房子,虽然你可能实际居住了11年,但从法律上讲,你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是产权人依然是原房屋所有人。因此,证是要办理的,办证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这两种房屋就是我们俗称的城市房屋和农村房屋。不知道你的房屋是哪一种。
城市房屋办证相对简单,而农村房屋比较复杂:
1、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房屋可以转让(就是买卖),但房屋所在地的集体土地是不能转让的,这种情况,你即使产证办出来,动迁补偿也只是对你房屋的补偿,而没有土地的补偿。而房屋的补偿是很少的每平方500—700元不等(因地区差异而不同),这个你自己可以算一下,但前提是有产证。你虽然是2001年买的房屋,如果是农村房屋的话,你买的价格是不包括土地使用价格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买卖是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一起转让的,即70年),这根你实际居住多少年,是不是实际居住都没有关系。
2、原房屋产权人,如果健在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话,要找到他/她并与其一起到房屋所在区域房屋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如果原房屋产权人已经过世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则找其法定监护人,死亡的也需要找到此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并凭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