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2万属于数额较大,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扩展资料:
案例:网络“维权斗士”周禄宝因敲诈勒索被判刑5年
先发帖曝光黑幕,再要挟被曝光者“用钱摆平”,短短两个月敲诈钱财10多万元,这就是“网络红人”“维权斗士”周禄宝的生财之路。记者12日从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获悉,周禄宝因犯敲诈勒索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
此前,江苏省昆山市警方接报称,周禄宝以昆山市全福寺存在假和尚欺骗游客消费等情况为由,多次打电话联系该寺庙管理单位负责人陈某,敲诈勒索,并威胁将向相关政府部门信访投诉。
在对寺庙管理方施压后,他又以不在网上曝光、投诉作为条件,假借“正面宣传”名义,向陈某索要8万元,后因陈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未得逞。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周禄宝还先后对广西桂林市阳朔鉴山寺、浙江桐乡市乌镇修真观以同样手法进行敲诈勒索,分别得款人民币4万元和6.8万元。2014年5月,昆山市检察院依法将此案向昆山市法院提起公诉。
周禄宝1985年出生,甘肃陇西县云田镇人,初中文化,曾是知名网络写手、网络爆料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周禄宝萌生在网上“曝光”负面信息要挟他人,进而非法敛财的想法。
2011年6月至8月,周禄宝采用上述方式,依照“选择目标、网络曝光、获得财物、正面宣传”的作案步骤,先后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共计10.8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网络“维权斗士”周禄宝因敲诈勒索被判刑5年
首先,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次,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所以说在此罪中金额是量刑的关键。
敲诈勒索2万会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主要的依据如下:
根据有关解释,数额较大是指涉案金额1000元至3000元。数额巨大以10000元至30000元为起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有的学者认为,敲诈勒索罪的对象是复合的,包括人和公私财产。从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入手,敲诈勒索的客体只能是财产所有权,因而其犯罪对象只包括公私财物,而不包括人。
您好!三年以下争缓刑。敲诈勒索价值人民币3000元为“数额较大”(特殊情形为50%)或2年内敲诈勒索达3次,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骗价值人民币5万元为“数额巨大”(特殊情形(3-7)为80%,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敲诈勒索价值人民币35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特殊情形(3-7)为80%,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