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与前南战犯法庭的区别

2025-04-06 13:45:13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国际法院是处理国际争端的世界性机构,也称"世界法院","海牙法院"。

它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按照《国际法院规约》,于1946年4月在荷兰海牙成立。联合国各会员国是《国际法院规约》的当然参加者。

国际法院由15名合格的法官组成,他们由联合国大会和安全理事会从提名的候选人中选举产生,任期9年,可连选连任。15名法官中不得有任何两名属于同一国籍。

国际法院受理联合国会员国和具有某些条件的非会员国提出的诉讼。

它的职能是:对当事国一致同意提交国际法院的法律争端,根据联合国宪章及有关条约及公约作出判决;对联合国其他机构或各种专门机构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法院的审讯通常是公开进行的。一切问题由出席法官的过半数来决定。
联合国前南战犯法庭又称“海牙国际战犯法庭”。1993年,联合国安理会决定建立一个国际法庭,主要审判前南斯拉夫境内克罗地亚和波斯尼亚的战争罪犯。根据联合国宪章,所有联合国成员国都必须与前南战犯法庭密切合作。

前南战犯法庭专门负责审判自1991年以来在前南联盟境内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律的犯罪嫌疑人。前南战犯法庭主要起诉和审判犯有下列4种罪行的犯罪嫌疑人:严重破坏1949年《日内瓦协定》、违背战争法律或惯例、种族屠杀和反人道主义等。

前南战犯法庭由3个部分组成:法庭、检举办公室和罪犯登记处,这3个部分互相独立,各司其职。前南战犯法庭1993年成立之初只有13名工作人员,时至今日,它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拥有来自74个国家共1103名工作人员的庞大机构。

前南战犯法庭目前有14名大法官,他们分别来自中国、法国、赞比亚、澳大利亚、英国、葡萄牙、马来西亚、埃及、圭亚那、哥伦比亚、摩洛哥、牙买加、美国和意大利等国。这些法官都是由联合国大会根据安理会提名任命的。自1999年以来,来自法国的克劳德 ·约尔达法官一直担任前南战犯法庭庭长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