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还是和解的好,“借款于2011年3月8号归还”现在他起诉不了你的,真到法院你最好找找到“房东作证”
我说最好你去找他谈身上带个录音器让他把真话说出来
还真是不太好办,最重要的是搜集证据证明你没有拿钱,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先搜集对你有利的证据吧。
希望能够采纳,谢谢。
你被你朋友坑了!
对方要是打官司,你极可能败诉。但是2万元借款是2011年3月8日才归还,所以现在起诉也没有依据的。
当然,你若有证据证明写借条的时候,根本没有借张叔的款,那么还有可能胜诉。
如果他的名字叫张叔,借条有效,如果不是,需要双方各自举证
申请房东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