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课累计超过课程课内总学时数多少比例,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

2025-04-09 02: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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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缺课累计超过课程课内总学时数1/3,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学生无故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1/3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并视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以补考机会。生因故不能参加考核,必须事先向本系申请,经教务部门批准后可以缓考。缓考不及格者可补考一次。

其他规定:

第九条 经过学生自学的课程,本人申请,学校考核,学业成绩确实达到“良好”以上水平的,可以免修。免修课程的考核和审定,每学期进行一次。免修考核成绩作为该课程的成绩记载。

第十一条 学生每学期不及格的课程,均可补考一次。补考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记分时注明“补考”字样。

第十二条 凡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不准正常补考。如确实有悔改表现的,经教务部门批准,在毕业前可给一次补考机会。考试作弊情节严重的,应给以纪律处分。

回答2:

不同学校规定不一样,建议你查一下学生手册或学生处网站。我校的规定是超过
三分之一,不得参加考试。

回答3:

其实这东西,只要你做的不是太过分,一般是不会不让你考试的。而且如果你做的太过分,就算让你考你也考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