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卸车报废年限

自卸车报废年限
2025-03-20 14:34:1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自卸车报废年限为15年

参考依据如下: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规定: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6、专用校车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8、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9、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10、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11、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资料来源:《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解读:自卸车属于其他载货汽车,所以它的使用年限为15年。

回答2:

1.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2.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4.达到一定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的。

提前报废奖励补贴标准: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9.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

10.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

11.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回答3:

报废年限一览表机动车报废与延缓报废年限一览表车 型报废年限可否延缓最高可延强制报废年限依 据非营运客车九座以下(含)15可不限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九座以上10可1020年旅游客车10可1020年营运(非出租)客车10可515年汽车报废标准(1997年修订)国经贸经〔1997〕456号20座以上出租车8可412年轻货、大货10可515年微型货车、19座以下出租车8否-8年带拖挂货车、矿山作业车8可412年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专用车10可适当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大中型拖拉机15否-15年关于制定大中型拖拉机报废标准的通知[1992]物机字191号三轮农用和单缸四轮农用6可39年农用运输车报废标准国经贸资源(2001)234号多缸四轮农用9可312年正三轮摩托7-9可310-12年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 (经贸委、计委、公安部、环保总局联合发文第33号)其它摩托8-10可311-13年右置方向盘、右改左车10否-10年同上(其他摩托)其它汽车10可515年汽车报废标准(1997年修订)国经贸经〔1997〕456号

回答4:

报废年限一览表机动车报废与延缓报废年限一览表车 型报废年限可否延缓最高可延强制报废年限依 据非营运客车九座以下(含)15可不限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九座以上10可1020年旅游客车10可1020年营运(非出租)客车10可515年汽车报废标准(1997年修订)国经贸经〔1997〕456号20座以上出租车8可412年轻货、大货10可515年微型货车、19座以下出租车8否-8年带拖挂货车、矿山作业车8可412年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专用车10可适当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大中型拖拉机15否-15年关于制定大中型拖拉机报废标准的通知[1992]物机字191号三轮农用和单缸四轮农用6可39年农用运输车报废标准国经贸资源(2001)234号多缸四轮农用9可312年正三轮摩托7-9可310-12年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 (经贸委、计委、公安部、环保总局联合发文第33号)其它摩托8-10可311-13年右置方向盘、右改左车10否-10年同上(其他摩托)其它汽车10可515年汽车报废标准(1997年修订)国经贸经〔1997〕456号

回答5:

自卸车报废年限为15年。
参考依据如下: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规定: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6、专用校车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8、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9、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