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一年,从权利被侵害或者协商、对方同意赔偿但是未履行时开始计算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个月时就认为是植物人的,应即进行伤残鉴定。一直拖着不做,也就是应该出院而不出院,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可以被认定是人为扩大的损失,责任方可以拒赔。
注:由于未进行伤残鉴定,理论上一直处于治疗阶段,本案例不存在诉讼有效时效问题。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和主治医生沟通一下,确定只能是植物人了就抓紧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做出相关鉴定后就起诉了嘛!
由原告的监护人代为起诉。如果受害人是成年人,监护人不明确,可以先明确监护人,再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