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推动审计转型升级。要不断推进审计理念创新,切实树立科学审计理念,既不能以新出台的制度规定去衡量以前的老问题,也不能生搬硬套或机械地使用不符合改革发展要求的旧制度规定来衡量当前的创新事项,还要适时总结经验,推动有关方面建立容错机制,切实维护好新生事物;要推进审计技术手段创新,主动适应大数据环境,加快推进审计业务数据库建设,切实提高运用数据、分析数据的能力;要推进审计体制机制创新,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切实抓住当前审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推进审计全覆盖、审计职业化、加强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等课题,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推动建立健全履行审计法定职责的保障机制,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科学管用的考评机制、适应审计全覆盖要求的资源整合和工作机制等等,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在黄石顺利落实。
二是坚持以查处问题为基础,着力提升审计监督效能。进一步深化审计内容,把握审计工作规律,推动政策执行审计从单纯揭示政策本身存在的问题,向揭示和反映影响政策措施目标实现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机制制度问题及整改深化;财政审计从关注一般性财政财务收支,向关注政府资金分配的科学性、管理的规范性、使用的绩效性深化;民生资金审计从关注资金收支,向全面关注惠民富民强民政策落实、资金绩效和查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深化;政府投资审计从关注项目建设成本,向关注资金运用绩效、项目投资目标实现情况深化;经济责任审计从注重财务收支,向关注政府资源要素配置中的权力运行情况深化。同时,加大审计执法力度,紧盯住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领域,加大审计执法力度,严肃揭露和查处滥用职权、贪污受贿、骗取侵占、奢侈浪费等问题,涉嫌违法违纪案件的,要坚决移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三是坚持以强化法治为抓手,着力防范审计风险。把法治思维作为审计工作的第一思维,把法治方式作为审计工作的第一方式,把“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作为审计执法准则,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规范行使审计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以及相关制度规定,执行法定的审计程序,杜绝任何逾越程序、超越权限的行为;严格规范审计取证、审计查询审批、审计底稿编写、审计项目审理等行为,严格规范审计报告出具、审计决定下达、案件线索移送、审计结果公告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事项;严格依照法定标准进行处理处罚,坚决防止跑风漏气、故意“放水”、选择性报告的问题,坚决纠正应付式、走过场,形式化、花架子式的审计;突出审计项目立项、审计方案编制、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处理等关键环节,加强审计质量管控,注重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大依法治审力度,大力推进依法决策、依法理财、依法加强内部监督,依法公开审计结果。
四是坚持以强化统筹为引领,着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强审计计划统筹,在摸清审计对象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审计对象数据库,分类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频次,既突出年度审计重点,又保证在一定周期内实现全覆盖;加强审计资源整合,坚持上下联动,采用灵活多样的审计方式方法,努力实现多专业有机融合、多层级优势互补、多部门高效协同,形成自上而下完整的监督链条和监督网络;建立完善上下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共用、成果共享机制。对“上审下”、“交叉审”、“联合审”的项目,项目所在地审计机关应积极运用审计结果,向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报告工作;加强外部协作配合,依法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完善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衔接配合机制,合理利用内部审计成果。要根据审计项目实施需要,积极探索审计机关购买社会服务的路子,特别是在政府投资等审计领域充分利用社会专业力量开展审计,弥补审计专业力量不足。
五是坚持以铁的纪律为保证,着力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科学的制度设计、严格的制度执行、有力的监督检查结合起来,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对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情感认同,并充分发挥临时党支部作用,确保党员到哪里,党的组织和工作就到哪里;加强审计能力建设,探索实行新录用公务员、调入人员准入制,审计组长资格认证制,着力引进和使用符合审计队伍职业化建设需要的人才,大力推广案例教学、网络培训、互动式、讨论式等教育培训方式,完善多岗位锻炼和培养审计人员机制,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促进提高审计干部实战能力。同时,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全面抓好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执行。坚守“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树立“实、高、新、严、细”的工作作风,力戒“庸懒散”、“骄娇暮”,打造严守纪律、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的审计“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