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田在那,开发一块方地种农作物,种了25年,请问这块开方地确定权是谁的

2025-04-06 20: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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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开垦农村荒地并种植农作物25年,开荒者对于荒地有优先使用权。若土地征收或村集体收回,应当给予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 :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如果村里确定要收回,村里应给予补偿,补偿标准一般每亩2000元至3000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