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 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A、 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件。 B、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C、 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领取护照。 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200元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