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司法解释 二 第十条 哪些属于 禁止性规定

2024-11-28 07: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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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律禁止性规定很多。比如无证驾驶、醉酒驾驶、肇事逃逸等等等等。而且最后都有一个庞征博引的兜底条款即“其他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所以法律禁止性规定是不胜枚举的。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扩展资料:

保险人接受了投保人提交的投保单并收取了保险费,尚未作出是否承保的意思表示,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符合承保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不符合承保条件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但应当退还已经收取的保险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险法

回答2:

一、保险司法解释具体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以上禁止性规定在交通事故中主要涉及三种情况
(一)、无证驾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法律条款明文规定未取得驾驶资格证的是绝对不允许驾驶机动车辆,且不管大人也好,小孩也好,基本也都知道这个规定,哪那些情况是属于无证驾驶,在行政、司法实践中有以下七种情况
一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是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

三是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

四是通过非法程序取得驾驶证的;

五是使用失效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六是在某段时间内丧失驾驶营运机动车资格的驾驶人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七是驾驶机动车时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
在以上七种情况的是否属于无证驾驶,1、2、4、6基本争议不大,3、5和7存在一定的争议
(二)酒后驾车: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对酒后驾车做出入刑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自此次修改以来,刑法对酒驾做出了强制性禁止规定
(三)肇事逃逸,《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上三种是属于涉及保险方面比较容易遇到的几种禁止性规定的情况,司法解释对此作出规定的最主要的目的不是为了保护保险公司的利益(当然不是说不保障),主要是为了让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受到惩处,以法律强制性规定威慑违法犯罪行为,减少此类行为的发生,是处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

回答3: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比如无证驾驶、醉酒驾驶、肇事逃逸、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年检过期等

回答4:

法律禁止性规定很多。比如无证驾驶、醉酒驾驶、肇事逃逸等等等等。而且最后都有一个庞征博引的兜底条款即“其他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所以法律禁止性规定是不胜枚举的。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出台后,其实是加重了投保人的责任,对于投保人来说,投保时要注重对免赔条款的理解和知悉,特别注意免赔条款中是否有兜底的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约定,如果有这样的约定,尽可能的要求保险人明确说明有哪些禁止性规定。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为免赔责任,目的在于减少、打击违法违规,因此投保人、被保险人应更加严格的遵守法律法规,在明知违法违规的情况下应不为之,在不明知违法违规的情况下而为之,这就将面临拒赔风险。
作为保险人,尽管司法解释二明确说明义务有所降低,但从商业利益、商业信誉考虑,尽可能的收集罗列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将法律禁止性规定明确列明在免赔条款里,尽可能避免兜底性条款引发保险合同纠纷。

部分资料来源于: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21547